中新社北京6月23日電 (記者 董子暢)最高人民法院23日公佈了俸紅飛故意殺人案等5起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對於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全國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嚴厲打擊。
  2011年12月9日,被告人俸紅飛與同村的俸某強(被害人,歿年13歲)、俸某佳(被害人,歿年13歲)相約到水壩處捉老鼠,後三人又在一起製作烤肉。其間,俸紅飛因瑣事與俸某強發生爭吵,遂持長柄尖刀、鐵鎚先後捅刺、擊打俸某強和俸某佳,致俸某強心臟被刺破,失血性休剋死亡;致俸某佳失血性休克合併顱腦損傷死亡。俸紅飛就地挖坑將俸某強、俸某佳的屍體掩埋。12月11日,俸紅飛為轉移視線,書寫兩封勒索信,分別放置於俸某強、俸某佳家門口。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俸紅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核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俸紅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近年來,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時有發生,有的罪行極其嚴重,並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李睿懿表示,對於此類犯罪,全國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嚴厲打擊,有力懲處犯罪分子,並通過案件審判提高全社會的法制意識和防範保護意識,進一步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
  李睿懿指出,在本案中,被告人俸紅飛僅因瑣事竟持尖刀、鐵鎚分別將兩名年僅13歲的未成年人殺死,其犯罪手段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俸紅飛的罪行,依法核准其死刑,是完全正確的。
  此外,最高法還公佈了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與上海全土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郭德勝訴河南省衛輝市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案等4起典型案例。(完)  (原標題:最高法公佈典型案例:嚴打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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